关于开展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在我们即将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六十华诞之际,为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中心党建工作,根据《国家授时中心2009年党委工作要点》并经中心党委会研究,现将评选2008~2009年度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
1、评选条件
2008~2009年度,在组织党员开展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方面;在组织发展和发挥共产党员先进模范作用方面;在团结和带领本支部广大职工或研究生在科研业务、授时运转、职能管理、产业开发等方面;在离退休工作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的党支部。
2、评选办法
全中心评选先进党支部2个,中心本部和授时部各评选1个,中心本部和授时部分别进行评选。由党委委员和党支部书记组成评选小组,各党支部书记进行书面工作汇报,由评选小组进行评选,最后由中心党委会研究确定。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
1、评选条件
2008~2009年度,能积极参加党支部和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能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各项工作中能起到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在干部、职工中享有较好的声誉。
2、评选办法
全中心评选2008~2009年度优秀党员10~15名,其中中心本部推选7~8名,授时部推选5~6名。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初步推荐,党员人数在10人及以下支部可推荐1名,10人以上支部可推荐2名,中心本部评选小组和授时部评选小组分别对各党支部推荐人员进行评选,报中心党委会研究确定。
三、奖励办法
对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