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继续教育与培训计划制定上报工作的通知

  中心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2018-2022年中国科学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深入实施全员能力提升计划,进一步推进我院继续教育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现将2021年度继续教育与培训计划报送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继续教育与培训计划

  (一)所级培训项目

  职能管理部门、科研部门根据国家、中科院、行业领域及各体系等要求,结合中心人员整体需求,制定我中心所级培训项目年度计划。其中,职能部门按照管理职责及范围制定,至少一项。科研部门可按照学科领域或科研项目需求制定跨部门、跨单位的所级项目。

  (二)部门级培训项目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人员业务能力要求及人员发展实际需求制定本部门培训项目年度计划。其中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涉密人员及非涉密人员进行本部门业务相关的保密制度、保密知识及技能的培训,每年不少于10学时;质量体系覆盖部门组织本部门职工进行业务相关的质量管理知识学习,每年不少于8学时,质量体系覆盖人员参训率达100%。

  全所在职在编职工每人每年参加培训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处级及以上领导人员不少于110学时),另需参加网络培训的时间不少于50学时。

  (三)组织实施

  教育处汇总各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并进行分析、审核,形成中心年度培训计划,送中心主管领导审批后下发各部门执行。年度培训计划的实施由计划提出部门负责组织,教育处负责协调、督促与监督。根据中科院要求,职工参加继续教育与培训情况要作为岗位聘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应严格按计划执行并保证培训效果,对执行情况较好地部门与个人,中心以适当的方式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各部门可申报院设立的以下培训项目

  (一)专项技术短期培训班

  为使科技人员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掌握技术领域的新技能、新方法,开拓视野,提高科学实验技能和实验仪器的使用效能,2021年院继续支持研究所举办专项技术短期培训班。专项技术短期培训班时间不少于2天,参加人员为科技人员,通过专项技术培训、专题讲座、技术观摩、实地考察和实践技能交流等形式,加强实验技术教学指导和素质能力提升。鼓励各研究所联合施训,促进各类资源的协调与整合,实现培训资源的共享。

  (二)专业技术研修班

  为加强科研人员队伍建设,促进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为广大科研人员了解科学前沿新知识、新技术提供学术交流平台,不断更新知识,2021年院将继续资助研究所举办专业技术研修班。专业技术研修班时间不少于3天,参加人员为科研人员,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现场教学等多种方式进行研修,培训内容以更新专业知识、拓展知识领域、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主。

  (三)管理培训班

  为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凝聚工作合力、提高管理水平,各单位(部门)可通过短期培训班、专题研讨、系列讲座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管理干部培训。

  各分院要认真规划、统筹安排,抓好本地区各单位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提倡跨地区联合举办培训班,促进管理经验的交流和研讨。院机关各部门要紧密围绕推动重点工作的实际需要,有计划地组织好本系统管理干部的公需类培训,以提高本系统管理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四)学术讲坛

  为帮助科技人员跟踪国际科学前沿,加强与国际一流科研机构的合作和交流,同时考虑到目前新冠肺炎疫情的国际形势的影响,2021年将继续鼓励研究所邀请国外一流科研机构或大学的知名专家、学者以在线直播、网络会议等形式面向国内人员举办学术讲座或专题报告。单场讲座或报告学时不少于2学时,每年围绕相关主题不定期举办系列讲座或报告不少于6场的,可申请院“学术讲坛”支持,并在中国科学院继续教育网共享培训资源。

  (五)精品培训项目

  为鼓励各单位(部门)立足自身学科优势举办科研特色培训项目或结合工作实际需求组织管理类培训项目,各单位(部门)可申请院级精品培训项目经费资助。申报院级精品培训的项目需满足如下条件:

  1.培训班至少已举办过1次;

  2.培训班时间不少于4天,参加学员不少于70人;

  3.培训内容有前瞻性、实用性和针对性,能够围绕深入实施“率先行动”计划,注重面向院8个重大创新领域和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数据与计算平台等两类公共支撑平台,在本领域内可广泛共享;

  4.课程设置合理,创新培训方式方法;

  5.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6.有自编特色培训教材;

  7.培训得到学员的广泛认可,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精品培训项目评估将采取跟班测评和学员测评两种方式进行,以多角度反映实际培训效果。院人事局根据提交的总结材料及现场评估情况,重点就项目组织实施、培训效果、学员反馈以及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持续支持精品培训项目的重要依据。对于培训质量不高、培训效果不佳的精品培训项目,将停止项目资助。

  三、2021年度优质课程资源征集

  为扩大培训受益面,提高培训效益,实现各类优质继续教育与培训资源的开放共享,最大限度地满足地区、单位与个人的多元化培训需求,现面向全所开展继续教育与培训优质课程资源征集工作,优质课程资源主要分为:

  (一)微课件

  微课件是继续教育与培训的重要基础性资源,也是中国科学院继续教育网的主要学习内容。微课件突出学习便捷性,通过“小而精”的课件满足对热点、难点问题的了解及学习需求,由制作单位(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和各申报单位相互配合,共同策划、开发及制作。申报2021年度微课件的项目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微课件应为各类人员普遍需求且实用性广、特色鲜明、学员反响较好的课程资源。微课件可为之前累积的相关内容,也可是拟重新制作的课程资源。微课件时长为20-30分钟。

  2.微课件分为三大类:重大科研项目类、平台技术类和公需类。重大科研项目类微课件重点分享交流科研问题;平台技术类微课件结合案例讲解关键技术应用;公需类微课件要突出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的学习。

  3.申报的微课件应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同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涉及国家安全和保密等方面的内容,不得违反知识产权相关规定,微课件制作前申报单位应签署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4.申报单位为微课件的开发主体,拥有相应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微课件须在“中国科学院继续教育网”共享,供全院职工学习。

  (二)电子教材

  为提升全院继续教育与培训课程品质,鼓励并规范教材资源的共享,各单位(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作电子教材。电子教材需为本单位组织的公需类培训中广泛使用且反响较好的系统性教材,鼓励各单位提供已成型的教材。电子教材可补充完善培训项目的相关理论知识,满足各类人员公需类培训的学习需求,为全院各类培训班提供丰富多样和良好品质的资源服务。

  (三)内训师资源

  为更好的利用我院人才、资源等方面的整体优势,鼓励师资共享,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将在全院范围内征集内训师资源,符合条件的师资将统一纳入“中国科学院继续教育网”师资库管理。申报内训师资源的师资需满足以下要求:

  1.思想政治观点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够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

  2.擅长本领域研究,能够开展系列专业培训,或者有丰富的解决实际问题的经验,具有副研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5岁以下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可适度放宽。

  3.授课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感染力,有意愿和精力投入培训工作中。

  (四)青年人才成长课堂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青年人才成长规律和人才队伍建设发展需求,2021年院将择优支持部分青年人才进入青年人才成长课堂进行主题课程的开发和制作。本期青年人才成长课堂将以微课件形式呈现,采取培训、辅导录制方式,打造以宣传学科建设、提高研究所影响力的特色课程。各单位青年人才主讲课程类型包含科技类、管理类和党政修养类,课件使用频率及效果将作为研究所下一年度申报精品培训班的重要参考。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

  (一)2021年度继续教育计划(含拟举办的全部培训项目)及优质课程资源将通过“中国科学院继续教育网”(www.casmooc.cn)上报院人事局。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6日。计划上报前,请各部门继续教育管理仔细阅读《中国科学院继续教育网管理员手册》及《中国科学院继续教育网计划上报流程》(详见附件),按要求和步骤进行填报。不按要求申报的继续教育与培训计划,不予资助。

  (二)申报院经费资助的继续教育计划须在“是否申请资助”一栏选择“是”。另外,申报院级精品培训项目的继续教育计划还须在“精品项目”一栏选择“是”,并在附件栏内上传以前举办的培训项目师资名单、课程设置清单、培训教材清单(不含PPT)、需求调研分析报告、效果评估总结以及宣传报道等相关支撑材料。2019年已获院资助的精品培训项目除申报2020年度项目计划外只需提交培训方案及教学计划材料。

  优质课程资源征集、青年人才成长课堂申报的网页链接:http://www.casmooc.cn/publish/surveypaper/120377.html。

  (三)请各部门及时跟进完成2019年已上报计划。请职工及时、全面登记个人学时。

  (四)中国科学院继续教育网站技术支持联系人:史豪、张奇;联系电话:010-58813713、010-58813707。

  联 系 人:李丹

  联系电话:029-83890537

    附件1:中国科学院继续教育网管理员手册

    附件2:中国科学院继续教育网计划上报流程

                                                         教育处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