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中国科学院大学导师遴选及招生资格申请工作的通知


中心各导师及相关科研人员: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5月10日)文件精神,我中心按要求将重新进行全体导师的遴选及2025年度招生资格备案工作。

首次申请招生的导师(新增导师)和已有导师资格的导师,均需重新进行导师资格备案及2025年招生申请备案工作。未进行备案的导师,将不再聘任为国科大导师。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申请类别

学术学位导师资格(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

专业学位导师资格(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

二、申请条件

1.申请学术学位导师资格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师德师风高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备履行导师职责的条件和能力,为我中心全职聘用的科研岗位在岗人员。

(3)具有博士学位,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原则上有完整培养一届硕士生的经历或在国内外协助培养博士生的完整经历。

(4)承担在研重要科研项目,研究经费能够满足研究生科研津贴、培养费、科学研究和完成学位论文等基本需求;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指导研究生。

申请硕士生导师资格,应具有副研究员或相当专业技术以上职称,近3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SCI论文1篇或EI论文2篇或专著(编著)1部。

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应具有研究员或相当专业技术以上职称,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SCI论文3篇或EI论文5篇或专著1部,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项。

(5)首次申请研究生导师的年龄不超过50岁。导师在办理退休前3年不再进行招生资格备案。

2.申请专业学位导师资格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师德师风高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博士学位,具备履行导师职责的条件和能力,为我中心全职聘用的科研岗位在岗人员,科技实践能力突出,具备丰富的行业工作经验,能够提供足够的科研经费、教学科研设施与场所等培养支撑条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指导研究生。

申请硕士生导师资格,应具有副研究员或相当专业技术以上职称,近3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SCI论文1篇或EI论文2篇,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

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应具有研究员或相当专业技术以上职称,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SCI论文3篇或EI论文5篇或专著1部,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项。

3.申请我中心兼职导师资格的,依培养学生层次不同,需满足上述对应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主要研究方向应在我中心博士、硕士学位培养的学科、专业范围内,并与所内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

(2)海外博士生导师应具有博士学位,并具有在国外培养和指导博士生的完整经历。

三、申请材料

      1.已有导师资格、重新进行导师遴选及招生备案工作,需填写《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研究生指导教师2025年度招生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

2.首次申请导师资格及招生备案,需填写《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研究生指导教师2025年度招生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导师遴选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纸质版,含期刊论文检索证明、专利授权书复印件等)。

3.申请兼职导师资格,需填写《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导师遴选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纸质版,含期刊论文检索证明、专利授权书复印件等)、导师资格证明材料。

4.所需材料一式一份,请单面打印,申请人签字,“所在部门审核意见”由所在研究室室主任填写。

四、申报时间

以上全部申请材料纸质版请按照科室统一提交至教育处217室;电子版,请申请人按照邮件主题“导师资格遴选-申请人姓名”发送至邮箱leiyuhong@ntsc.ac.cn。提交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4524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遴选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与初审:符合申请导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将申请表提请教育处初审。教育处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提请我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2.国家授时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根据本单位的学科发展需要、岗位设置情况、导师资格申请条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议,重点考察政治素养、师德师风、学术水平、科研实践能力和培养研究生条件等。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审议确定通过人员名单,同意票数超过全体委员半数为通过。我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导师名单报相关学科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3.学科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学科群分会秘书处对相关材料进行复审,提交审核报告到学科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报送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数超过全体委员半数为通过。学科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导师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科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数超过全体委员半数为通过。

5.导师岗位实行聘任制,获得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导师聘期5年。期满考核通过者可以申请续聘,教育处定期组织导师岗位考核,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育人实效等纳入考核评价体系。

六、其他事项说明

1.请结合个人实际科研内容,确定招生方向。每人可以同时申请学术学位导师资格和专业学位导师资格。其中,在学术学位导师资格申请中,最多可申请两个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请申请人自行排序);在专业学位导师资格申请中,每人最多可申请一个招生方向。具体的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可参考《国家授时中心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附件4)、《国家授时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附件5)。

2.现任职于国内高校、中国科学院院内研究所,已具备相应导师资格的所外专家,申请我中心兼职导师,仅需提供申请表(附件1)、导师资格证明材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妤虹

联系电话:029-83890537

邮箱:leiyuhong@ntsc.ac.cn

                                                                            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教育处

                                                                                    2024年5月15日 


附件:

附件1 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docx

附件4  硕士招生目录.xls

附件2 研究生指导教师2025年度招生申请表.doc

附件3  导师遴选科研成果汇总表.xlsx

附件5  博士招生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