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申请延期毕业的通知

各位导师、研究生:

  我中心在读研究生申请延期毕业应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中国科学院大学综合信息官网—学籍学工-规章制度)规定,申请流程为:

  1、拟延期毕业的研究生请下载“附件1 《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审批表》”填写。

  2、填写表格均须经导师及主管领导同意并签字后,交教育处备案。

  3、拟延期毕业研究生请于7月15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提交教育处,经审核确认后方可执行。

  4、超过基本学制延期毕业的学生,国科大停发“国家助学金”。按照《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国家助学金”由导师负责筹措发放,对于能够正常履行学习/工作职责的研究生,发放标准一般应不低于国科大设立的标准(博士每年发放额度为15000元/年,硕士每年发放额度为6000元/年。)。延期毕业生需提交“附件2《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延期毕业生助学金申请表》”报教育处。

  相关表格请在中心官网通知中下载。

  附件1 《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审批表》

  附件2 《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延期毕业生助学金申请表》

  联系人:雷妤虹 联系电话:029-83890537

                                                  教育处

                                               2020年7月1日